DEAR ALL
自97年10月1日起,取消國民旅遊卡隔夜、異地消費限制
國民旅遊卡放寬隔夜異地消費限制Q&A
(97/10/1至97/12/31適用)
Q01.是否請半天休假刷卡,即可請領16,000元之休假補助費?
A:公務人員休假半日於任何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刷卡消費,均可按各筆刷卡金額外加25%之額度予以補助。因此如休假半日於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刷滿12,800元,自得請領16,000元休假補助費。
Q02.休假前後接連之假日,得否刷卡請領休假補助費?
A:公務人員休假日如具「旅行業」或「旅宿業」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之刷卡消費,則該休假期間及前後所接連之假日期間,於任何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之刷卡消費,均得按各筆刷卡金額外加25%之額度予以補助。例如週一上午請休假,並於週一具「旅行業」或「旅宿業」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之刷卡消費(諸如購買週一之旅行社套裝行程,或週日住宿於旅宿業特約商店,週一退房等),則週一休假日及接連之週六、日於任何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之刷卡消費,均得按各筆刷卡金額外加25%之額度予以補助。又如週五下午請休假,該休假日未有任何「旅行業」或「旅宿業」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之刷卡消費,則僅該週五休假日於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之刷卡消費得按各筆刷卡金額外加25%之額度予以補助,接連週六、日之消費,尚無法併入補助範圍。
Q03.請半天休假僅具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加油站之加油刷卡消費,得否請領休假補助?
A:公務人員休假如僅有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加油站之加油刷卡消費,仍得按該筆刷卡金額外加25%之額度予以補助。
Q04.97年9月30日、10月1日請連續休假2日,是否仍應符合隔夜、異地消費規定?
A:因自97年10月1日起始全面放寬隔夜異地消費限制,於97年9月30日以前請休假,仍應符合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有關隔夜異地消費等規定。另公務人員如於9月30日及10月1日請連續休假2日,若該休假期間未有「旅行業」或「旅宿業」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之刷卡消費,則10月1日至少須具1筆特約商店之刷卡消費(不限異地)始符合請領休假補助規定,至9月30日之消費,則仍須於異地之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刷卡消費,始得核予休假補助。
Q05.97年12月31日、98年1月2日請連續休假(1月1日係例假日),得否請領休假補助費?
A:97年12月31日(週三)、98年1月2日(週五)請連續休假2日,則該休假期間合於規定之刷卡消費,得由當事人自行選擇請領97年度或98年度之休假補助費。
(97/10/1至97/12/31適用)
Q01.是否請半天休假刷卡,即可請領16,000元之休假補助費?
A:公務人員休假半日於任何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刷卡消費,均可按各筆刷卡金額外加25%之額度予以補助。因此如休假半日於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刷滿12,800元,自得請領16,000元休假補助費。
Q02.休假前後接連之假日,得否刷卡請領休假補助費?
A:公務人員休假日如具「旅行業」或「旅宿業」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之刷卡消費,則該休假期間及前後所接連之假日期間,於任何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之刷卡消費,均得按各筆刷卡金額外加25%之額度予以補助。例如週一上午請休假,並於週一具「旅行業」或「旅宿業」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之刷卡消費(諸如購買週一之旅行社套裝行程,或週日住宿於旅宿業特約商店,週一退房等),則週一休假日及接連之週六、日於任何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之刷卡消費,均得按各筆刷卡金額外加25%之額度予以補助。又如週五下午請休假,該休假日未有任何「旅行業」或「旅宿業」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之刷卡消費,則僅該週五休假日於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之刷卡消費得按各筆刷卡金額外加25%之額度予以補助,接連週六、日之消費,尚無法併入補助範圍。
Q03.請半天休假僅具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加油站之加油刷卡消費,得否請領休假補助?
A:公務人員休假如僅有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加油站之加油刷卡消費,仍得按該筆刷卡金額外加25%之額度予以補助。
Q04.97年9月30日、10月1日請連續休假2日,是否仍應符合隔夜、異地消費規定?
A:因自97年10月1日起始全面放寬隔夜異地消費限制,於97年9月30日以前請休假,仍應符合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有關隔夜異地消費等規定。另公務人員如於9月30日及10月1日請連續休假2日,若該休假期間未有「旅行業」或「旅宿業」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之刷卡消費,則10月1日至少須具1筆特約商店之刷卡消費(不限異地)始符合請領休假補助規定,至9月30日之消費,則仍須於異地之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刷卡消費,始得核予休假補助。
Q05.97年12月31日、98年1月2日請連續休假(1月1日係例假日),得否請領休假補助費?
A:97年12月31日(週三)、98年1月2日(週五)請連續休假2日,則該休假期間合於規定之刷卡消費,得由當事人自行選擇請領97年度或98年度之休假補助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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